标题:锡林郭勒盟人民防空办公室涉企经营许可事项“证照分离”改革方案 | |||
索引号: | 发文字号: | ||
发文机构:人民防空办公室 | 信息分类:决策信息 | ||
概述:锡林郭勒盟人民防空办公室涉企经营许可事项“证照分离”改革方案 | |||
成文日期:2021-10-11 00:00:00 | 公开日期:2021-10-11 12:01:05 | 废止日期: | 有 效 性:有效 |
锡林郭勒盟人民防空办公室涉企经营许
可事项“证照分离”改革方案
根据国务院、自治区及锡林郭勒盟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有关要求,为切实加强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,针对我盟人防领域涉企经营许可改革方式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“证照分离”改革事项名称和改革方式
事项名称:在危及人防工程范围内采石、挖沙、取土、修建地面建筑、埋设地下管线和人防口部修建其他建筑物许可。
改革方式:优化审批服务
二、主管部门
锡林郭勒盟人民防空办公室
三、法律依据
《国务院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7号)、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内政发〔2021〕4号)
四、改革举措
优化审批服务。按照减环节、减时限、减材料、减费用的要求,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,压缩审批时限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,推动线上办理,提高服务效能,精简企业申报材料,关联电子证照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。
五、
监管措施
1.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,确保人防工程不受危害安全使用和防护等级的施工影响。
2.强化自然资源、住建等部门之间规划、施工许可信息共享。
3.加强信用监管,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,向社会公布其信用状况,将失信主体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。
4.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