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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《锡林郭勒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(2023年版)》政策解读
索引号:01165950-5/2023-00002 发文字号:———
发文机构:人防办 信息分类:政策解读
概述:《锡林郭勒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(2023年版)》政策解读
成文日期:2023-07-27 16:15:33 公开日期:2023-07-27 16:15:33 废止日期:——— 有 效 性: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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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锡林郭勒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(2023年版)》政策解读

来源: 人防办 发布日期: 2023-07-27 16:15 浏览次数:

  一、起草背景

 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(2022年修订)》要求,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同步修编应急预案。我盟现行应急预案为2007版,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趋势及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等已不相符。为进一步健全我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,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能力,维护社会稳定,盟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《锡林郭勒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(2023年版)》。1月6日,征求了22个盟直部门意见建议。1月12日,分管盟长进行了专题研究,行署办再次进行意见征求,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,现提交行署常务会议审议。

  二、主要内容

  应急预案共分总则、组织指挥体系、监测与预警、应急响应、后期处置、应急保障六个部分。

  一是总则。明确了编制目的、编制依据、适用范围、工作原则、事件分级。

 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。分为盟级组织指挥体系和县级组织指挥体系。县级参照盟级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,同时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。

  三是监测与预警。明确了预警发布的过程和解除的程序,蓝色(Ⅳ级)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发布,黄色(Ⅲ级)预警由行署或授权部门发布,橙色(Ⅱ级)和红色(Ⅰ级)预警由行署报请自治区政府发布。

  四是应急响应。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、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,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、Ⅲ级、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。初判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Ⅰ级、Ⅱ级响应,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及跨区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,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Ⅳ级响应。应急响应启动后,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,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。

  五是后期处置。事件调查环节对事件的调查时限和方式进行了说明。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完毕后,由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就环境应急过程、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、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、公众反映等情况开展评估,以便吸取教训和总结经验。

  六是应急保障。从应急准备和救援资金、物资储备、通信联络、交通运输、队伍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
  三、较自治区方案增加细化的内容

  一是增设了参与工作组。指挥部办公室常设在盟生态环境局,明确了指挥部办公室的综合协调、组织管理、分析初判、提出建议等工作职责。自治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,我盟增至10个工作组,增加通信保障、应急专家、应急调查组,并明确了职责。

  二是细化了信息报告方式。进一步细化了信息报告初报、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流程和报告方式。提出在初报时可以采取电话直接报告,续报时可以采取网络或书面报告的形式,提高了报告效率。

  三是增加了应急过程评价。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,通过应急过程评价,能够准确、科学、及时对应急处置过程、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行动的实际效果等进行评估,为后期事件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。

  建议行署常务会审议通过后,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规格,由行署办公室印发此应急预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