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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兵评选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专门成立了以办领导为组长、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,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小组。制定印发了《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“月、季度工作标兵”评选试点方案》。《方案》明确综合保障中心干部职工要每日提交工作情况,报告当日工作办理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,科室负责人对干部职工当日工作进行效果评价。根据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及平时表现,评选小组每月组织评选1次“月度工作标兵”,评选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20%;每季度组织评选1次“季度工作标兵”,评选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5%。
评选突出重实干、重实绩、重实效的鲜明导向,注重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,着力解决“干与不干一个样、干多干少一个样、干好干差一个样”的问题。主要评比政治素质、工作能力、工作态度、工作实效、纪律执行、团队精神等六个方面的实际表现。制定精细化评价标准,列出了正向评价要点和反向评价要点共42条,并对评价要点逐一进行量化赋分,保证评选有据可依,全面、客观、真实地反映工作成效。
评选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评选结果将在机关进行公示,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。未获得过月、季度工作标兵的干部职工,全年累计10次以上无故不报送日工作情况的,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。
下一步,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将梳理总结综合保障中心“月、季度工作标兵”评选活动取得的经验和实效,逐步在各直属事业单位推广,不断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、真抓实干上出实招、出硬招,切实把人防系统担当作为的好形象立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