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会议议程,经表决,会议全票通过了《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条例(草案表决稿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会议强调,在《条例》颁布实施后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积极深入学习研究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颁布出台后的《条例》,将是全国第一部规范重要经济目标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,填补了重要经济目标建设管理工作的立法空白,完善了我区人防法规体系,为建设和管理全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。